《五行精纪注释》卷三:论干神一(十二)

发布日期:2025-10-08 21:52    点击次数:86

由于命理学文化断层的年代过于久远,中国千年禄命法并不为广大业界人士和爱好者所熟悉。对禄命法的理论和实务研究,要走的路还很长。我们认为这本书是清代民国以后全面认识、传承、研究、解读“禄命法”的开始,是扭转“后子平法”的启蒙,是实现梁湘润老师遗愿即禄命、子平、江湖三大体系融合的起步。

《五行精纪注释》已由行卯出版社于2023年6月正式出版发行,如需购买阅读,请联系本书执行主编:qingqiushushi。卷三:论干神一(十二)

【原文】

干神相克

丙人怕二壬,壬人怕二戊,乙人怕二辛,余仿此。

歌曰:乙木生人怕二辛,不遭鞭配也遭刑。若能免得诸刑害,两目盲盲不见人[50]。《三命纂局》

【注释】

年干五行,他干见克制年干的五行,有两位即是,忌见他干有二位“鬼”克。如丙年生人,他干见二壬;壬年生人,他干见二戊;乙年生人,他干见二辛等,余准此类推。诀曰:“乙木生人怕二辛,不遭鞭配也遭刑,若能免得诸刑害,两目盲盲不见人。”引自《三命纂局》

【校注】

[50] 两目盲盲不见人

[星易精校本]:两目盲盲不见人。

[韩国延世本]:两目盲盲不见人。

[韩国国学本]:两目盲盲不见人。

[国图瞿氏本]:双目盲盲不见人。

[国图张氏本]:双目盲盲不见人。

【原文】

鬼合格

甲人见庚乙、乙人见辛丙、丙人见壬丁、丁人见癸戊、戊人见甲己、己人见乙庚、庚人见丙辛、辛人见丁壬、壬人见戊癸、癸人见己甲。

以上官鬼相伤,公立庶几。《广信集》

【注释】

鬼合格,以年干为主,看他干有克己之鬼,再有一干将此鬼合去,排出全流如下:甲人见庚鬼,有乙将庚鬼合去,下同。乙人见辛丙、丙人见壬丁、丁人见癸戊、戊人见甲己、己人见乙庚、庚人见丙辛、辛人见丁壬、壬人见戊癸、癸人见己甲。以上格局,为“官鬼相伤”,或许可以在公家机构任职。引自《广信集》

【原文】

鬼啸分明祸更加,设使以前逢富贵,定知日后厌年华。

如甲人逢庚金克木,又值丙火克庚金,乃贫贱恶死之命。遇合干尤可,如丙见辛是也。若支神纳音好,已前须主富贵[51],向后定不吉。更加刑杀鬼克,主恶死。如王相公,己未年、乙亥月、丙寅日、辛卯时,逢三合生,更遇寅卯为己人官乡,丙与辛合大贵,奈犯鬼啸格,己阴土逢乙阴木作鬼,又遇辛阴金作阴木鬼,变寅卯之官作己土鬼,在亥卯未三合位,又是鬼克,故主恶死也。

【注释】

遇“鬼啸”凶格,灾祸更利害。设使以前曾富贵过,定知日后不吉,日子难过。

如甲年生人,他干遇庚金克木,庚为甲鬼;他干又遇丙火克庚金,丙为庚鬼,即是“鬼啸格”,得之者,为贫贱恶死之命。若遇有去一鬼的天干,尚且可以,如丙鬼见辛合化,即是。若年支及年柱纳音好,主以前曾经富贵过,但往后一定不吉,若再遇刑冲鬼克,主恶死。如王相公命,己未年、乙亥月、丙寅日、辛卯时。地支逢亥卯未三合木,为己土之官,官星再遇寅日卯时,为官星得地,丙与辛合化水生木,官星得生,主大贵。奈何犯“鬼啸格”,年干己阴土,逢月干乙阴木为鬼,又遇时干辛阴金,为月干乙阴木之鬼,此时,寅卯之木官,反作己土之鬼,木又得亥卯未三合位,又是鬼克,故主恶死。

【校注】

[51] 已前须主富贵

[星易精校本]:已前须主富贵。

[韩国延世本]:已前须主富贵。

[韩国国学本]:已前须主富贵。

[国图瞿氏本]:已前虽主富贵。

[国图张氏本]:前虽主富贵。

【原文】

三吞三偶未为恶,重偶重伤怕逢著[52]。

若非夭寿父母凶,户力虽高亦衰落。

三吞者,如甲人逢三壬;三偶者,如甲人逢三己也,未为贱命。重偶者,如甲人逢两己曰重偶。重伤者,如甲人逢两庚曰重伤,乃夭寿退家之命。并《沈芝源髓》

【注释】

“三吞三耦未为恶,重耦重伤怕逢着,若非夭寿父母凶,户力虽高亦衰落。”

年干不怕遇“三吞”,即三位“倒食”,不怕遇“三耦”,即三位合我之干,反怕遇两位合我之天干,即“重耦”,及两位克我之鬼,即“重伤”。得之者,若非自己夭寿,即是父母有凶,家境再富有,亦主后来衰败。

三吞者,如甲人逢三壬;三耦者,如甲人逢三己,得之者未必是贱命。重耦者,如甲人逢两己,称为“重耦”; “重伤”者,如甲人逢两庚,为“重伤”,得之者,为夭寿、家境中落之命。引自《沈芝源髓》

【说明】

“吞”,指年干遇生我之五行,即“倒食”,现称为“偏印”; “偶”,此处指合年干之五行。

【校注】

[52] 重偶重伤怕逢著

[星易精校本]:重偶重伤怕逢著。

[韩国延世本]:重偶重伤怕逢着。

[韩国国学本]:重偶重伤怕逢着。

[国图瞿氏本]:重偶重伤怕逢着。

[国图张氏本]:重偶重伤怕逢着。

(卷三待续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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